5.人身攻击谬误
①解释
我的解释:所谓人身攻击谬误很容易理解,就是在论证或反驳的时候,用人身攻击的方式代替说理,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对人不对事”。很明显这是一个错误。
学术解释:不直接讨论议题本身,试图冲着给出观点的人大做文章,认为攻击他人便表示否认了对方观点。
②例子
A:我认为志强很好,它机灵、乖巧,很讨人喜欢。
B:你这个人有问题,脑子不好使,就不用参与讨论了。
A:勒布朗这个球处理得不科学,应该传球而不应该硬上。
B:你行你上啊,你都没打过NBA,你凭啥说他?
这两个例子其实有一些不同。
第一个例子是对人的直接人身攻击“你脑子不好使”,第二个例子是间接人身攻击“你没打过NBA”,并没有直接攻击,但言下之意就是你能力不行,没有资格指责什么。
讲到此,蹭一下时下热点。
音乐人赵英俊去世,好友薛之谦发文悼念,被网友群起而攻之。围攻的理由就是:“你这个人渣、败类,有什么资格去悼念赵英俊?你就是在蹭热度”。
我们看,很明显这就是一个人身攻击谬误,用否定这个人来否定他做的事情。
③问题
从上一部分的结论可以看出,人身攻击谬误最大的问题就是用否定人来否定观点,或者更直白点说,是用人来代替观点。
所以就造成了,如果一个人本身可能存在问题,那么他所有的观点都有问题。那么这是不公平的,对人不公平,对观点也不公平,论证或反驳也是不合理的。
在逻辑学中,人身攻击谬误主要以下表现形式:
诽谤
扣帽子
我们分别解释一下。
所谓诽谤,其实并不仅仅是我们在生活中理解的诽谤,在逻辑学上,它更多地是贬低或贬损对方的人格、信仰,并通过这种贬低和贬损,来造成伤害。
而所谓扣帽子,我们都理解,直接给对方扣上一顶大帽子,那么对方在这个帽子下所发表的言论似乎就不那么有力了。
是的是的,我们都理解了,通过人身攻击来达到论证和反驳的目的是一种谬误。
但是!!但是!!真正在法庭上,是可以对证人进行适当的人身攻击的,这是合理的。比如在证人作证时,律师可以通过合理地质疑证人的人品或背景,来质疑证人的证词。只不过,只能质疑而已,不能当做有力证据。
④分析
但有一个问题是,怎么算是人身攻击?
A:志强很乖巧伶俐,大家都很喜欢它,你也应该喜欢它。
B:你的逻辑有问题,为什么大家喜欢我就必须喜欢?
朋友们,我们看,B在反驳A的时候,直接指出了“你的逻辑有问题”,那么这算不算是人身攻击呢?
很明显是不算的。为什么呢?
因为“你的逻辑有问题”不是B反驳的依据。
什么意思?
在前面的例子中提到“你脑子不好使”是“不要参与讨论”的依据,也就是因为“你脑子不好使”,所以“不要参与讨论了”。
但对这个例子来说,“你的逻辑有问题”只是一个结论,真正的依据是后面那一句“为什么大家喜欢我就必须喜欢”,也就是,因为“大家都喜欢并不代表这我也喜欢”,所以“你的逻辑有问题”。
所以,各位亲爱的朋友,什么是人身攻击?什么时候属于人身攻击谬误?
当把对人的人格、信仰、背景等所谓反驳或论证的依据时,才属于人身攻击谬误,否则就不属于人身攻击谬误。
我们来一个极端的:
A:志强很乖巧伶俐,大家都很喜欢它,你也应该喜欢它。
B:你的逻辑有问题。
这个是不是人身攻击谬误?很明显不是的,原因在于“你的逻辑有问题”仍然是一个结论而非依据。
再来一个:
A:志强很乖巧伶俐,大家都很喜欢它,你也应该喜欢它。
B:你的逻辑有问题,你这个没脑子的蠢货。
这个是不是人身攻击谬误?不好意思,也不是。因为“逻辑有问题”“没脑子的蠢货”都是结论,并不是反驳的依据。当然了,骂人当然是不对的,但这属于对于人格的侮辱,在逻辑上并没有出现人身攻击谬误。
还有:
A:志强很乖巧伶俐,大家都很喜欢它,你也应该喜欢它。
B:你这个没脑子的蠢货,你懂什么?
这个是不是人身攻击谬误?自然是的,因为“没脑子的蠢货”是你没资格这样说的依据。
所以亲爱的朋友们,你们明白了吗?
给你们出一道题吧:
A:志强很乖巧伶俐,大家都很喜欢它,你也应该喜欢它。
B:你说得很好,但是非常抱歉,我更愿意相信大庆老师的话。
这道题里面的B,是不是人身攻击谬误?欢迎你们在评论区写出答案和原因。
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:
其实还是我说烂了的话,请尊重事实,个人的品格不能代表观点的对错,只讨论事实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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