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歧视又不是不判断。
01 · EQUAL, NOT SPECIAL
今天高高在群里问:怎么看待胖东来招聘刑满释放人员啊?
王德彬居然难得正经回了一句:我觉得很好。
并想让我也分析一下,来培养他的“面试思维”,想遴选的想法完全不藏了。
那就稍微浅谈一下下。
胖东来新乡“三胖”招聘900人,其中给在新疆、西藏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退伍边防军人设置了专属投递通道,计划录用200人;另外也给刑释人员设置了专属投递通道,计划录用20人。胖东来的说法是,希望这些“曾经走过弯路的群体”能够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。
这件事我总体上是支持的。
但是看到“关爱”两个字的时候,我有点不同意。
凭什么关爱?
刑满释放人员以前是犯罪分子,这是事实。犯罪就应该承担犯罪的后果,该判几年判几年,该赔偿赔偿,给别人造成的伤害也不会因为自己已经刑满释放就不存在了。尤其是受害者,更没有什么义务因为一句“他已经改过自新”,就必须原谅他。
当然,不是任何一个犯罪分子都罪该万死。法律自己都知道犯罪有轻有重,所以才会有不同的罪名、不同的刑期。判三年就是三年,判十年就是十年,真到了罪该万死的程度,自然有相应的处理办法。
那三年坐完了呢?
今年4月新修订的《监狱法》,第五节第六十二条规定:
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,在就业、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。
我觉得这里面的“平等”两个字特别准确。
不是关爱。
我不觉得一个人因为犯罪、坐了几年牢,出来以后我们就应该特别关心他、爱护他。凭什么?只是你犯罪了,我还得多爱你一点?没有这个道理。
但是刑罚执行完了,他就是一个正常公民。我们当然可以不关爱他,但也不应该因为他以前犯罪,就永远低看他一眼。
这是两回事。
02 · OPEN THE GATE
当然,说这个话很容易,真到了自己身上,我也肯定有意见。
如果我是一个老板,现在来了两个应聘者,各方面条件差不多,一个没有犯罪记录,一个以前坐过牢。
我选谁?
我当然也会选前一个。
再比如我家旁边搬来一个新邻居,后来听说他以前因为严重暴力犯罪坐过十年牢,我估计看都不敢看他一眼。也会偷摸跟孩子说,离他远一点。
所以大家对这些人心有芥蒂,我觉得情有可原。绝大部分企业不愿意招,我也完全可以理解。
企业又不是慈善机构。招一个人进去,风险是企业承担的,管理成本也是企业承担的。我们站在旁边说一句“不要歧视”,当然很轻松,反正真出了什么事儿也不是我们负责。
也正因为如此,我才觉得胖东来这次做得很厉害。
它自己愿意承担这个风险。
而且人家也不是闭着眼睛招。于东来自己说过,公司以前没有这方面经验,所以第一次先从中轻度犯罪的刑释人员开始,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放中重度犯罪类型的合理名额。后来参加面试的30个人全部被录用,但会根据个人情况安排岗位,还有6个月试用期进行双向选择。
我觉得这就很正常。
不歧视又不是不判断。
以前犯的什么罪,为什么犯,现在什么状态,适合不适合这个岗位,都可以判断。该试用试用,该考核考核,干不好照样走人。
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,又不代表我连风险都不管了。

还有一点:这本来就是个市场行为。
胖东来愿意招,是胖东来的选择。别的企业不愿意招,也是别的企业自己的选择。我前面说了,我完全理解。
消费者也是一样。
如果有消费者知道胖东来招了刑满释放人员以后,心里就是膈应,就是觉得不安全,那以后不去胖东来不就行了?
很正常。
胖东来既然做了这个决定,它当然也要承担这个决定可能带来的后果。真有人因此不去了,营业额少了,甚至品牌受影响了,那也是胖东来自己的事情。
人家自己的企业,自己的岗位,自己的钱,风险也是人家承担。
03 · A WALL OF REASONS
不过这里还有一个争议,有人不是反对胖东来招聘刑释人员,而是反对“预留”20个岗位。
意思是:正常招聘就正常招聘,刑满释放人员也可以报名嘛,凭什么专门给他们留20个?这难道还不是优待?
这个话我觉得没错。
预留当然是一种优待。
900个人一起竞争,现在拿出20个岗位专门给某一类人,这还能不是优待吗?没必要硬解释。
但问题是,为什么需要预留?
如果刑满释放人员现在找工作跟普通人完全一样,没有人因为他坐过牢就先入为主,企业都正常看学历、能力、工作经验、岗位匹配度,那胖东来确实没有任何必要预留这20个岗位。
一起报名不就完了吗?
可现实显然不是这样。
前面我自己都承认,如果我是老板,两个条件差不多的人放在我面前,我大概率会选择没有犯罪记录的那个。
我这么选,情有可原。
另外一个老板也这么选,也情有可原。
一百个老板都这么选,好像每个人都没有错。
然后这个刑满释放的人发现:
没人要我。
恰恰是大家这种完全可以理解的芥蒂,最后可能汇集成一个非常现实的就业障碍。
那你只在招聘公告最下面写一句“我们不歧视刑满释放人员”,有啥用?
刑释人员自己可能都不敢投。
胖东来现在直接给你一个专属通道,明确告诉你,我准备招20个人。
这个信号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意思就是:
你来。
我至少不会因为你以前坐过牢,连看都不看就把你刷掉。
所以“预留”确实是优待,但我觉得现在这个优待有它存在的理由。
甚至可以说,恰恰是因为现实中还有歧视,所以才不得不用这种稍微有点特殊的方式,去释放一个特别明确的信号。

当然,我也希望有一天不需要预留。
哪天胖东来再招聘,公告里根本不用专门写“刑释人员20人”,也不用搞什么专属通道。大家就正常投简历,正常面试,能不能干、适不适合,看完再说。
那时候可能才是真的没有歧视了。
今天需要专门“预留”,本身就说明还没到那一天。
04 · THE COST OF CRIME
还有人担心,这么做会不会鼓励犯罪。
这个我真觉得好沙雕啊。
怎么就鼓励了?
一个人本来好好上着班,突然刷到新闻:
胖东来给刑释人员预留20个工作岗位!
眼前一亮:机会来了。
然后先想办法犯个罪,被抓,被判,坐几年牢,自由没了,工作没了,家庭可能也受影响,刑满以后再带着犯罪记录出来,跑到胖东来报名。
还只是报名。
又不是拿着释放证明就直接办入职。
图啥?
为了去胖东来上班?
这个就业成本是不是稍微高了一点。
所以这个逻辑我觉得没啥讨论的必要。
05 · A LIFE TO LOSE
我反而更想说说另外一个问题:什么才叫真正的改造?
一个人在监狱里表现很好,遵守纪律,接受教育,不打架不闹事,然后刑满释放。
这就叫改造完成了吗?
总得回社会啊。
新修订的《监狱法》第五十八条专门提到,罪犯释放前要接受出监教育,提高出狱后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,“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”;第六十一条还规定:
国家鼓励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。
我觉得“回归社会”这四个字很重要。
回来以后得吃饭,得挣钱,得有地方住,可能还要恋爱、结婚、养孩子。早上去上班,晚上回家,被领导骂两句,跟同事扯扯淡,月底发工资,下班顺路买点菜。
都是特别普通的事情。
但我觉得这些东西可能才是真正的改造。
一个人重新有了工作,有了收入,有了家庭,有了一点自己的正常生活,他也就开始有东西可以失去了。
再犯罪,工作没了。
家可能没了。
好不容易过上的普通生活也没了。
这个约束,我觉得可能比每天跟他说一百遍“你要珍惜新生”更有用。

我以前经常想到一句挺难听的话:
“穷山恶水出刁民。”
当然先叠个甲,一个人做坏事,首先还是自己的责任,不能抢完东西以后说,都怪我们村穷。
那肯定是扯淡。
但环境当然会影响人。
一个地方如果长期贫穷、封闭,没有什么产业,也没多少就业机会,各种问题不断出现,当然可以治理。
谁违法抓谁,谁闹事处理谁。该抓就抓。
但如果想真正改变它,最后恐怕还得让穷山不再穷,让恶水不再恶。
有路,有产业,有工作,孩子能上学,人有更多正常生活的选择。很多以前需要不停去“管”的问题,也许自己就少了。
刑满释放人员其实也差不多。
惩罚当然重要。
但真正的改造,恐怕还得给他重新正常生活的机会。
/// END
惩罚当然重要。正常生活的机会,也很重要。
